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俄罗斯新《林业法典》开始生效          【字体:
俄罗斯新《林业法典》开始生效
作者:不详    文章来源:中国木材市场网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1-15    

  

  俄罗斯新版《林业法典》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生效。该林业法典从观念上改变了俄罗斯林业关系的立法基础。

  新版《林业法典》中主要规定了,林区长期租赁期限最高为49年。林业使用者需要通过竞标的途径获得林业租赁权。俄罗斯联邦林业署署长瓦列里·罗休普金表示,采用长期租赁的方式会使"那些负责任的大型商业企业获得使用权,它们会关心自己的林区"。

  在此之前俄罗斯一致沿用1997年的《林业法典》。旧法典规定企业租赁林区的期限为不超过3年。

  新《林业法典》规定国家对林区的土地拥有所有权。根据新法,中央和地区政府对林业经营权进行了分配。联邦主体将直接负责林区的管理。

  俄罗斯自然资源部向政府申请100亿卢布的资金用于改革林业管理并对2007年联邦预算进行相应的修订。

  俄罗斯自然资源部部长尤里·特鲁特涅夫透露,改革过程中将增加对林业工业综合体的投资金额、扩大对林木的开采以及提高林木开采所得收入在预算中的份额。同时通过各联邦主体积极参与林业改革进程而提高林业管理的效率。

  俄罗斯林业管理制度的改革将于2008年1月1日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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